
在疫情这段时期当中,有不少的人遭遇到了收入呈现出减少态势、进行还贷时面临困难这样的现实所带来的压力。到底可不可以凭借疫情是属于那种“不可抗力”的缘由,从而向银行去申请延迟进行还贷甚至是减免相应责任呢,这已然成为了公众所关注的重点焦点。
疫情的法律定性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切指明,新冠肺炎疫情归属法律范畴内的“不可抗力”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作出规定,不可抗力是那种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形 ,新冠疫情身为突发态的全球公共卫生事件,其发生以及影响范围远远超越普通人的预见能力,契合法律界定。
不过要清楚知晓,这般“不可抗力”的判定性质是处于宏观级别范畴的。于具体单个案例之中,像是某一个贷款合同可不可以适用,还得联合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及疫情对于借款人履行能力的具体影响等诸多因素来展开全面综合评判,并非所有情形都能够自行动身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的核心要件
法律层面构成不可抗力,得同时满足着“三不”要件,也就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新冠疫情在2020年初爆发,对于在此之前签订的长期合同,像房贷合同,当事人着实没办法预见,满足了“不能预见”这一点。
与此同时,政府基于避免疫情传播而施行的隔离、封控之类措施,属于带有强制性的手段,就个人角度而言是“无法避免”的。要是借款人因为感染接受治疗或者遭遇强制隔离,进而致使全然失去收入来源这种状况,那么可被视作“难以克服”。这三项条件之中缺少任何一项都不行,要求借款人去提供相应的证据。
适用规则的场景差异
针对金钱债务,像偿还房贷这样的情况,适用不可抗力规则是极为严格的,这是情形的一种事实存在。金钱给付义务一般不会因为客观事件就直接消灭,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特性。疫情通常情况下并不构成无法还贷的直接促使原因本身,这是一种实际的情况表现。法院更加倾向于持有这样的一种观点,那就是疫情影响了借款人的偿付能力,而不是偿付行为自身,这是法院的一种倾向判断。
对于并非金钱方面的债务来说,像货物给予交付、房屋进行租赁、提供相应服务这类情况,规则是更为清晰的。要是疫情或防控举措直接致使合同没有办法履行(像是工厂被封闭从而无法生产),那么债务人能够依照影响的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举例来讲,在2022年上海处于疫情期间的时候,大量货物运输合同因为这个原因而被免责。
延迟还贷的具体应对
将“不可抗力”当作理由直接去要求把全部还款责任免除掉,于司法实践当中是很难得到支持的。更具可行性的一条路径是跟贷款机构展开协商,进而申请延期还款。自2020年开始以来, 银保监会等相关部门多次发布文件出来,要求金融机构针对受到疫情影响的人群灵活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方面的还款安排。
需主动与银行进行沟通的借款人,要提供像隔离通知书、确诊证明、失业证明这类收入中断的证明。诸多银行推出了延后还款时间的服务,还推出了延长贷款期限的服务,也推出了调整还款计划的服务。关键之处在于要主动去申请以及履行通知义务,而不是单方面停止还款行为。
司法实践中的裁量标准
于法院审理相关纠纷之际,其核心所审查的乃是疫情跟合同履行障碍之间的那种“因果关系”。举例而言,在租赁合同纠纷的情形之下,要是因为疫情管控从而致使承租人根本无法去使用租赁物(好比商铺遭到命令停业),那么法院有可能会支持减免一部分租金或者解除合同。
只是在房贷相关案件当中,因果关系的证明存在着较大难度,法院会去考量疫情所带来的影响究竟是暂时性质,还是永久性质,借款人有没有采取别的减损措施等情况。要是借款人在疫情发生之前就已经出现逾期状况,或者疫情仅仅造成收入有所下降,而并非把收入完全断绝,那么其免责的主张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获得支持的。
借款人的正确行动步骤
立刻对贷款合同条款展开审查,查看是不是存在关于不可抗力或者重大情势变更的约定。其次,系统着手收集并保存全部相关证据,涵盖政府发布的防控通告,个人被隔离或者感染的文件,收入锐减的银行流水等。
当出现相关状况时,要立刻以书面形式去通知贷款机构,把实际情形讲述清楚并且附上确凿的证据,确切地提出将还款日期进行延期的协商诉求。最终,仔细留意金融监管机构所颁布的最新政策,借助政策给予的支持当作协商所依据的内容。在这一整个进程里面,让沟通的渠道始终处于顺畅的状态,防止因单方面做出违约行为而致使个人征信受到损害。
处于疫情所引发的财务冲击这种状况下,您觉得那在平衡风险管控以及社会责任这两方面的金融机构,还能够给出什么样的更具灵活性的援助方案呢?欢迎于评论区去分享您的看法,要是这篇文章对您存在帮助,请进行点赞予以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