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状况下,所有人的举动都或许关联到公共安全,近期被曝光的阳性骑手违规配送众多单量、老人隐瞒涉及疫情行程等事件,不但触及了道德底线,更径直踩到了法律的界限,这些行为背后牵涉的刑法问题,值得我们每一个个体惊醒和深入思考。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刑法当中第三百三十条给出的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所针对的是那种违反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情况,这种情况会引发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导致存在传播而会有严重危险的行为。新冠疫情是属于那种依据法律实行甲类防控措施的传染病,所以它适用于此罪名。
以长春骑手郭某的那个案件来说,他明明知道自己核酸检测是阳性,却还是多次去钻护栏然后外出配送物资,这样的行为一下子就违反了疫情防控规定,还造成了病毒传播有重大风险,这完全契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与危害
在长春市朝阳区分局查实的那些案件里头,郭某呢,在2022年3月20日开始,一直到4月16日这个时间段,多次运用钻护栏这样的方式,离开了处于封控状态的小区,然后在朝阳、南关等好多市区去进行那份外卖配送工作,而且累计派送物资数量超过了100单。
这种行为,致使他自身错失了最佳治疗时机,更为可怕的是,身为流动传染源的他,于城市各处往来穿梭,同无数不知情的市民产生间接接触。一旦病毒借由这些物资扩散开来,后果将难以想象!
主观故意与过失的区分
于刑法实践里面,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一般呈现为过失犯罪,然而行为人对于违反防疫规定这个行为自身常常是明知的,犹如北京那位66岁的老人,在社区排查之际拒不承认自己去过涉疫烤鸭店。
这种心态,是明知故犯的,虽不见得是期望病毒传播,然而对于自身行为有可能导致的危害结果抱持放任态度,这于法律层面算作间接故意。司法机关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程度。

刑事强制措施的类型与适用
郭某身为阳性感染者,因需隔离治疗这一特殊情形,长春警方对其采取了监视居住这种刑事强制措施,该监视居住举措既确保了案件能正常办理,又兼顾到了疫情防控的实际所需。
刘某某,那名身处北京的阳性密接者,同样遭到立案侦查。需要留意的是,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不等同于最终会被定罪,不过这显示出司法机关针对此类行为持有高度重视,以及严厉打击的态度。
量刑标准与法律后果
按照刑法所规定的内容来讲,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基本刑期是处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个范围之内的。要是出现了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况,像是引发疫情大规模传播或者导致多人死亡这种状况的,那就能够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京发生的那起案件里,刘某被治愈之后就得面临刑事处罚,司法机关会依据他具体做出的行为、造成的实际后果以及悔罪的态度等诸多因素,全面综合起来确定最终的刑罚,这也给我们提了个醒,防疫可不是能当成儿戏的事儿,违法了必然会被追究。
类似案件的警示意义
从长春前往北京,这些案件都在给我们传达一个清晰信号,抗击疫情没有置身事外之人,每一回隐瞒行程,每一回违规外出,或许都会变成压垮防疫体系的那根最终稻草。
我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应当清楚地知晓,遵循防疫规定,这不但体现为对自身负有责任,而且进一步是对家人负责任,对居于附近的邻居负责任,甚至还是对整个社会负责任。从事流调工作的人员,不辞辛苦地开展工作,其目的在于能够尽快地切断传播链,任何一种形式的隐瞒行为以及逃避做法,都是对这份付出的努力的亵渎。
疫情形势如今依旧复杂的情形状况下,倘若你身为社区工作的人员,碰到了拒不配合流调的居民,你会运用何种方式去说服他们配合工作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的看法以及经验,点个赞得以让更多人瞧见这篇文章,请一同来为防疫奉献力量。
